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三、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末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其中自然人构成本罪的,一方面年龄上要求达到了16周岁,另一方面刑事责任能力上面需要完全具备,否则的话也是无法按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论处。另外,本罪表现为故意犯罪,至于行为人是出于什么动机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这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一直被视作我们的命脉,以往的朝代对于土地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导致王朝后期出现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农民没有土地,或者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揭竿而起,因此土地问题一直被重视。在新中国建立以来,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日益精细,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土地使用证的出现,那么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呢?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


·花都区花东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花都区花东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国家为了筹建一些比较基础的大型的民生工程项目,或者是其他一些工程项目的时候,会要求政府向相关的人民进行征地,当然这样的征地都是需要给予一定的拆迁安置补偿的,一般来说您常见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都是由多个方面组成的,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那么花都区花东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整,以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吧。 一、符合以下农村宅基地新规定的多出宅基地不予回收 这次土地确权中,很多农民发现自己家的宅基地有超...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人被此吸引。毕竟,一般的商品房价格较贵,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像经济条件不好的,又急迫想解决住房问题的,往往会想到购买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山东聊城回迁房能买吗?现在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聊城回迁房能买吗? 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您都知道,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生活的,但是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周围的农村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果是荒地被征收,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 当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主要为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