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公司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首先公司法人需要以注册资本以及固定资金为限偿还债务,对于没有能力偿还的,公司法人会被宣布进行破产程序,继而开始清查公司法人的现有资产。由于公司法人并非会自己实施侵权行为,故而不会被判处拘役等处罚。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1、你可以自己去找到域名当前持有人,尝试跟他协商价格然后买回来。 2、你可以上百度查询有关做域名回购的公司,找他们代理回购,这样会比较靠谱,也不会让你背坑。 企业如果自己回购的话可能很难找到域名当前持有人,而且企业自己对于回购行情不了解,以及谈判经验不足,卖家也可能会根据公司来故意抬高价格,导致被坑。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没有强制拆迁权利的。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一般只有法院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专门的条款,其中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那么,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存在隐名股东的。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类型为有...


·中国有没有无限公司
    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源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其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体现。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