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办理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当夫妻双方出现了任何的问题后,都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同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当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办理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解决的。


·什么情况下要起诉离婚?
    实践中,不是所有的夫妻在想要离婚的时候,通过诉讼方式都是可以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毕竟适用诉讼离婚也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一般什么情况下要起诉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要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就是具备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纠纷的产生,表命夫妻双方之间就...


·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都有其准则。每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必须遵从相应的法律规范,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中侵犯了公民的权益,那么他们就必须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供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权,...


·离婚两个小孩怎么抚养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1、明确知道一方出轨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必须知道自己是否获得赔偿,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通常来说: (1)无过错方获得赔偿,依据过错方的过错情形来确定,有以下四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获得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相信您和我们一样,都知道军人的婚姻与普通人的婚姻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会有很多的规定与限制条件。那么,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一、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如果仅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亲属,但其实并不是属于这里的近亲,那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说的所有的近亲结婚其实就包括这样的情况,此时并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二、什么是近亲结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


·收入减少能降低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需要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一项费用,抚养费的问题大多是在父母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方面涉及到的问题,离婚后双方进行抚养费的支出必然的,但是如何来进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过多过少多当事人来说都不太合适,有时还会有一些变化,那么收入减少能降低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 一、收入减少能降低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当父母的感情破裂继而走向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而此时,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子女来讲,该如何判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