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毫无疑问,离婚后的当事人享有反悔和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当初离婚协议的法定权利。如果的确存在当事人所说的这些情况,法院是应当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但实践中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往往又很难胜诉。理由是:1、离婚协议就证明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真实的意思,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任何一方都不会在协议上签字。人民法院首先会推定此协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推翻它。2、原告当事人此时要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初在离婚时的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一般的欺诈和胁迫行为,是不足以推翻原来的协议的。比如,一方经常到另一方单位去吵闹的行为,是不足以成立胁迫的。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以显失公平为由推翻协议的。3、即使有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原告当事人也很难举证。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要求撤销协议的一方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涉及到的内容偏多,但并不是说在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就绝对不能反悔,这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处理。针对离婚这一行为,一般签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反悔。但如果已经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到了离婚证的,这一的情况下就不能反悔了。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都有哪些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都有哪些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


·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信用卡的使用十分方便,由于有透支额度,许多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持卡人在透支之后无力偿还,如果长期不还信用卡会涉及信用卡诈骗,我们知道,家庭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我们准备了以下资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丈夫透支信用卡里的钱,由丈夫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妻子不是透支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妻...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


·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悔的,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改吗?有的人在签字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吃亏,因此就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从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允许当事人这样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协议离婚的。离婚协...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怎么办?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商量,然后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1、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2、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