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少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年。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首先第一时间要找施工方进行理论,如果施工方给修改,那么一切好说,但是如果承包方不认账,需要走法律途径进行起诉处理。起诉之前要确认一下工程质量的起诉时效,起诉时效在两年之内可以进行起诉,超过两年法院不进行受理。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薪行为。那么我们在入职建筑行业新单位时,可以了解新单位的正规性,所以的我们为您介绍劳动保障金是什么。一、什么是建筑业劳动保障金建筑业劳动保障金(简称劳保金)是国家为建筑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设立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有那些操作流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行使解除权,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审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民主议定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了公证;审查劳动者是否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且在程度上是严重的;审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是否是公平合理的;...


·一、无固定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无固定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您可能了解是干什么的,那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呢?工程的建设是要准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工程的设计是要符合相应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就是对工程作出相应的要求。那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和公布施行的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
    劳动者因工资、加班、五险一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起诉。不过,起诉后要确定起诉的程序。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建筑商在承包工程的时候,不仅要与开发商协商好工程款如何支付以及何时交工等问题,还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负责,就算建筑商不想负责开发商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是在工程验收时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下面就和我们来看一下有关的资料吧。 一、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


·对于公司职工
    对于公司职工,最怕的可能就是工伤了,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伤,不仅仅会受到身体上的折磨,更可怕的是工作时间会受到大大缩减,作为赔付主体,企业应该对工伤的公司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样可以缓解工伤职工的生活压力,那么,工伤职工待遇又哪些呢?从法律的层面上看,工伤职工享受多种待遇。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工伤职工的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