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孩子还有是否离婚有异议的话,我们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到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对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或者夫妻双方对于这些问题都能在私下自行协商好并对双方进行协商的结果没有异议的,那么一般都会通过私下协商进行离婚。如果协商离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不想进行房产分割的,在夫妻双方之间协商后如果都同意的话,那就可以不进行房产的分割。2、离婚后,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后,房产是可以共存的,但是为了避免后续产生不需要的房产纠纷,我们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房产共存协议书,如果离婚前,夫妻之间有子女的话,为了避免矛盾也可以将房产划分到自己子女的名下。3、如果是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全款买的房产,那就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房产分割的;如果是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的房产,那也是属于付首付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但是婚前贷款买房还涉及到婚后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同时需要向夫妻另一方对于房产共同还贷的部门进行补充;4、婚前公积金贷款跟婚前贷款的行为是一样的,也是需要向共同还贷的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婚后男方或者女方父母单方面的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并且房产证上只写的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的那也是属于个人房产,如果是写了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名字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在买房的时候夫妻两进行了财产公证的情况的,那么在离婚后,此房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进场房产分割。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莫过于他们的孩子今后由谁来抚养的问题。尽管夫妻感情不再,但是对孩子的爱并未减少。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孩子应该判给谁抚养呢?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规定得比较笼统,但是也为抚养权问题指明了方向:必须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尽可能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再结合父母双方各方面的情况具体考虑。在实际的情况中,我们这样分几种情...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 1、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或各方的股票是婚前已投资获得或在婚后各自以婚前的财产投资获得的,则应当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明确股票的性质,确定其是否可以转让。 对于社会公众股,如果是记名的,一般应...


·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生活中,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比较多,而这里面很多时候会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而最终造成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对夫妻分居时间有要求。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根据《民法典》有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逾两年的,可以判决离婚。 2、满2年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许多人不知道...


·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
    婚姻制度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基础,而婚姻是一个家庭的基础,婚姻的缔结是一个法律问题,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既然是一种法律关系有结婚就有离婚,那么离婚有哪些方式呢,诉讼离婚中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是绝对的吗?关于这个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需要专业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
    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这里面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神上的损失要求另一方给予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长辈亲属,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教的义务,所以,《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首先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即只要存在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