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租赁农村土地必然会产生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由于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的征用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农村土地拥有者就特别关注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接下来,我们就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一、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经济林木。地上附着物是指除青苗以个依附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品,如房屋、其他固定设施及一般林木等。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由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被毁掉而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与个人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归属的原则是谁种植归谁所有。如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有所有。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只要征地协议签订以前就已存在的附着物,征地单位均应对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征地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之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三、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占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相关资料,关于租赁农村土地,不管是企业还是国家,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定以及分配方式对租赁土地得征地进行合理的补偿,不得非法租赁农村土地。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南阳律师。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工作。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本证书,作为一件物品,总有丢失的时候,土地使用证一旦丢失,就需要进行补办,否则一旦被别人捡到拿去他用,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详情参考下文。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开发商有的时候为了资金可以周转开,经常会将将要开发的土地抵押到银行或者是其他的金融机构。在将房屋都售卖出去后用出售房屋的钱,添补抵押的贷款空缺。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会给业主造成什么样子的影响,还是要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约束的。 一、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么 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通常为了融资,会采用低压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获得...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在进行城乡建设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将民众的土地房屋等纳入到规划中去,这时候就要给予民众拆迁费用来补偿民众失去的土地房屋等。我国以前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是分开的,那么有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呢?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赔偿的问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只有了解国家关于土地的赔偿条例,才能在拆迁赔偿...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规定和费用标准,因为补偿费计算是参考人口和年产值数量后根据原土地不同用途制定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土地补偿三种,有建筑物和农作物的土地被征地后都能得到补偿。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是多少?以下是规定和各类征地补偿费用: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相关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


·企业买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企业买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吗?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依法享有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独资经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以符合要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设立的企业。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重庆市作为我们国家的直辖市来讲,可能相关的政府政策会比较超前,这就能够表示,对于重庆市巴南区的征地补偿办法,会有些相关的规定,那么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补偿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具体看下文。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房地产可谓是现在的大热的问题,可能想要真正拥有一套房子,可能会花上很多人一辈子去实现。那么到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套房子还是否是属于业主本身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究竟土地使用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样,毕竟一套房子来之不易,那么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番。 一、70年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