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担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需要注意的是: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二、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需要注意的是: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需要注意的是:
1、首先确定保证人的主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然后,不能作为担保人的三种情形。
2、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对“书面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
3、首先分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审判实践,分析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提出。
四、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需要注意的是: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3、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5、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6、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五、留置担保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需要注意的是:
1、主合同的债务情况
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具体情况,关乎留置权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详尽的罗列出该债务的情况,主合同债务主要包括:①主债务的种类、②数量、③质量规格、④履约期限等。
2、明确留置财产的价值
留置担保合同中的留置物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留置物的状态通常存在两种情形:可分物和不可分物。对于不可分物,通常的做法是对该不可分物整体留置。
3、留置担保的范围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①主债权及利息、②违约金、③损害赔偿金、④留置物保管费用、⑤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对于这些事项留置担保合同当事人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将数额罗列详尽,避免使用“大概、左右”等约数。
4、留置担保的期限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注意,留置担保合同中对于给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
5、明确违约责任
①留置合同中,应当明确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保管义务,由此而产生的损害责任由留置权人承担,当事可自主约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如赔偿款项、原物返还等。
②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根据相关法律及合同约定处置留置物,如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留置物。
通过法律我们以上对于有关合同担保知识的介绍,可以知道履行合同担保方式包括定金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留置担保五种担保方式。在实践中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合同选择不同的担保方式。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编号产品或 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


·在合同解除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主张呢?
    在合同解除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主张呢?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解除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解除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内容不违...


·居间合同模板(通用版) 随着合同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
    居间合同模板(通用版) 随着合同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人在面对合同的拟定时无从下手从而求助他人或机构,但是往往会有很多人被骗最后被他人侵犯自己的利益。那么居间合同该怎么拟定呢?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居间合同模板,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居间合同模板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有一些犯罪明确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但有的犯罪则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太一样。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罪名,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婚后取得产权的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只要没加上对方的名字,无论结婚几年,都不会成为共有财产。 按婚姻法规定,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这也适用于婚后...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本合同适应作为各种家电如: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等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