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新余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鼓励实行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标准,住宅房以物价部门确定的上年经济用房价格为基准结合成新确定;非住宅房以同地段、同用途商品房届时的价格为基准结合成新确定(见附件)。
作价补偿标准为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适时由房产、物价部门提出并报市政府核准后公布。
拆除部分产权住房,实行作价补偿的,其补偿金额应按产权比例分摊给房屋产权人。拆除全部产权的视同私有住宅。
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均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第二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也不予产权调换。
第三条 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偿还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既可原地偿还,也可易地偿还。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照同类商品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或通过评估结算。
第四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前纠纷未解决的,市房产部门应当责成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并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绘图、拍照,同时向公证机关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第五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房产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拆迁人方可给予补偿。
第六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作价补偿。
第七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它构筑物的,被拆除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除的供汽、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讯、人防、公厕、垃圾站等有关设施由产权单位自行拆迁,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偿。
第八条 市政建设项目需要拆迁的房屋按照“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所拆除的房屋实行异地安置或一次性货币补偿。
拆除国家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非住宅用房,使用单位应自行安置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安置,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拆除其它非住宅用房,对拆除的建筑物本身由拆迁人按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第九条 拆除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给被拆迁人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条 实施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的,应在征用土地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村民符合建住宅条件的,按照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住宅用地审批手续。被拆迁村民不符合建住宅条件的,由拆迁人按本办法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十一条 拆除房屋涉及到划拨土地的,其补偿费中的土地费由市政府处理。
第十二条 被拆迁人需要搬迁设备、产品和原材料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发设备搬迁安置补偿费;对其中因拆迁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必须给予安置。具体安置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及规定相关知识,在新余市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时,政府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工作,并且对于补偿标准要按照新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合法进行。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中国金融贸易中心之一。来深圳务工生活的外来人员,在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招聘信息的时候,除了要看招聘企业提供的薪资待遇之外,还要了解企业是否有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的福利。五险一金是所有劳动者应得的保障,这在劳动合同法中亦有规定。那么,深圳五险一金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深圳五险一金具体包括的内容 五险...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多数时候涉及到的被拆迁人是农民,但也会有对企业进行征地拆迁的情况。而此时对企业作出的补偿显然就与对农民的补偿不同了。那到底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一般情况下购买的房屋是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这样两证齐全的情况下出售或者转让房产不会承担风险。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房屋没有土地证就出售,里面有违规问题。那么,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包括有各种类型,森林土地、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等,土地是国家所共同拥有的,但公民有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改造、收益,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吧。 (一)土地与树木的关系 按照传统的土地观,土地之上的树木属于土地的一部分,原则上不能成为独立的客体。但是,根据现代土...


·商业合同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商业合同诉讼管辖地是哪里?依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话,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可以对法院进行选择,但是不得违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有以下几个法院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将管辖法院约定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