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所以很多朋友更愿意找一些可靠的中介公司来处理二手房交易过程。目前,房地产经纪人众多,行业好坏参差不齐。粗心很容易被骗,那么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交易需要注意什么,房地产中介二手房的交易过程呢?

二手房中介卖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物业中介二手房交易程序。

1、看房子,一般通过房地产经纪人看上市;

2、签订存款协议和中介协议,签订协议后支付存款;

3、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记录;

4、首付,如果房屋有贷款,通常家庭会用首付提前偿还贷款;

5、要进入下一个房屋贷款手续,下一笔贷款必须持有销售合同和其他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

6、办理完交易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开具收据;

7、领取房地产权证,收到收据后20天,下家即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8、贷款银行到住房贷款时,贷款的时间可以是产权办公室,也可以是财产证书后,这取决于下一次贷款与银行的约定;

9、交房和付尾款。

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不要将钱交给代理人。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中介人员经常用各种方法说服客户把钱交给中介托管,但一旦钱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就因各种原因拖延交易时间,将客户的钱据为己有并挪用。公司的利润,以及一些中介机构占用客户资金2-3个月,给买卖双方带来极大的不便。

2、妥善保管所有证据

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与中介书面的文件,如合同、收据、身份证和财产证明等,以免日后引起纠纷。你不能保护你的权利因为证据不足。特别是一些中介的口头承诺,必须坚持将其纳入合同,否则是无效的。

3、拒绝缴付中介费以外的杂费

有些机构还会收取转让费,基金担保费,公积金贷款关系费等,但事实上,除了国家必须征收的税费之外,正规中介只需要收取中介费,和其他费用不收取。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以上是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手房交易过程及注意事项。为了防止非法中介人为牟利而故意抬高房价,必须充分了解卖方的佣金价格,最好在中介组织下直接与卖方谈判。除房价外,我们还需要清理交易税负。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一、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 根据《合同法》以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果达成了,说明合同已经成立了,如果未达成,说明合同没有成立。不同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又是不同的。如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价款对于买卖合同来说,价款属于主要条款,而对于赠与合同就不是主要条款,所以,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根...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有的财产作出分割,其中就包括了现金、股票、不动产等等,而在不动产当中比较重要的也就是对房子的分割了。那么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有不少夫妻会在这方面产生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拆 迁 范 围 第一条 本期拆迁范围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A区块(...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一、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不管是个人进行房屋买卖还是公司作为房屋买卖的主体,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房屋买卖能够更好的进行,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no 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一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 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等于合同关系未成立。因为合同形式包含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一旦合同关系成立,就...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