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首先,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相关含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一个房屋的公证,主要就是指这个房子所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所对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的一个公证活动,这个公证是由所需要公证的当事人的来向国家公证机构申请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这个房产予以证明,以及进行财产划分等有关的一系列法律行为,最终向双方发放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公证文件。根据我国有关于继承法和房屋过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于房屋继承而言,对房地产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房屋过户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法律没有强制,但是如果对房屋继承向公证机构申请,让其审查公证后,我们的当事人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纠纷以及风险,并且,这个房屋继承的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发生纠纷闹到法庭,法院是对此承认和支持的。当前我国,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乡村中,人口结构都趋向老龄化发展,而且现在有很多房屋继承而过户的现象,许多具有法律意识的年轻人在面对房屋继承问题的时候,往往都会想到对房屋继承进行公证。我们知道,在我国对于房屋继承的工作而言,以前我国的房管部门是有明确的规定,在一个房产继承过户的过程中,是需要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这个房屋的继承事先在公证机构进行法律公正的。但是现如今,房屋继承公证的这项规定已经发生了改变,这个改变是在2017年1月1日开始的,我国房屋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说明了在一个房产继承需要过户的过程中,国家是不再强制要求继承人必须对自己所继承的房屋产权进行一个继承公证的。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繁琐的公证程序,在办理继承房屋过户的情况中,继承人是可以跟所有继承人商量好之后,便可以各自根据自己的继承份额,拿着房屋的房产证,还有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直接前往房产交易部门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不再需要公证书了。当然如果你仍然愿意对房屋继承进行公证,同时我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费也下降了。



·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这其中人们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会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婚前房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阶段来阐述: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一方婚前出资或者由其父母联合出资购买,婚前...


·房屋中介费怎么收费
    房屋中介费收取: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独 立的支配、处置权,如果有按揭是将产权转让按揭,着按揭的过程中房产所有人只有房产使用权,在还款完毕后方...


·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
    目前,贷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或亲身经历的事,人们也在为还贷的一些程序而苦恼。拿房贷来说,人们借了房贷之后,如果有余力提前还款,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呢?下面就由来明确这一问题。1、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2、贷款机构为严格贷款管理,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了最低限额,一般需1万元以上、以万为单位的整数。    3...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要是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出去的话,此时最好是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受到损害。而此时作为房屋抵押人,也是实际可以享有一些权利,同时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那究竟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2)房屋抵押人对抵...


·一、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一、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


·杭州二手房买卖条件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自从房价暴涨之后,各地买房的热潮一直没减。杭州已经颁发了《限购令》,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也难以彻底打消人民买房的热情。随着买房热潮的不断上升,杭州二手房买卖也如日中天生意火爆。所以了解杭州二手房买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