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好了,很多人也纷纷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拼,导致农村的土地变成了荒地。国家为了能够实现土地的更多价值,会对这些荒地进行征收,同时也让农民有一些补偿款作为生活保障。那大家知道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吗?跟着小编来看看吧。征地补偿费分配关乎到分配对象的利益,所要以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其他相关的土地政策来作为分配的依据,这样分配的结果才会是公平公正的,最后就是结合当地的分配对象、分配比例来确定分配方案。不同的地方分配的比例不一样,要以当地的政策来进行比例分配。分配对象包括:1、刚出生的不久的新生孩子:只要具有当地的户籍就享有分配权利;2、后迁入人口:有些人的户籍是在征地之前就迁入的,只能得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因为他没有长期进行劳作生活。3、大中专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这两种分配对象在上学和现役期间,户口有迁移的情况,也是可以享有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4、婚入人员:应按照户籍所在地来决定是否享有分配补偿,但只能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5、迁出人员和死亡人员:如果是在征地之后才把户口迁移到别的地方或者才发生死亡的,可以享受土地补偿费;如果是全户迁移或者全户死亡的,他们的土地将被依法回收,其他相关的亲属没有享受补偿的权利;6、在农村有户籍但长久在外生活的,没有分配权利;7、享有国家供养福利的人员没有分配权。注意事项:1、必须按照具体方案来,当地的委员会不能私自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否则是属于贪污私吞的违法行为;2、只有收到征地补偿之后才可以让出土地使用权,否则农民依法享有使用土地的权利;3、征收补偿费必须按照法律依据来分配,其他分配方式都不具有法律效应;4、对于超生的新生孩子,接受处罚后;只要户籍办理下来也应享有分配权利。以上就是征收地补偿分配的相关介绍了。如果自己的身份符合分配对象里面之一,应享有分配的权利,若是被剥夺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补偿费分配就应该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分,不可以歧视对待。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北京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北京市周边许多郊区的地块都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因此也涉及到许多征地拆迁的居民,赔偿给这些拆迁户居民的房屋就是回迁房,那么,北京市回迁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北京市回迁房交房标准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保证金作为约束条件,就难以为保证乙方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因此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土地面积的使用权时,处于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流转方式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七种形式: 1、土地转包 指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时代在不断的变化,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同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会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家征用土地就会有征地补偿金,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那么,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


·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施城区改造工程,本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打造一座生态化的城市。政府实施征地是一个必然要面对的问题,政府的征地行为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补偿问题。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阳江政府同社会各界协商的结果,在实际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二)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