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一、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条件有哪些?
1、注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合同卖方(乙方)进行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是什么?
1、技术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式三份。
三、技术合同登记办理程序
1、首次办理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开发区登记点进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基本信息注册,同时获取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陆“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技术合同基本信息;
3、到开发区登记点提交登记所需材料;
4、申请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认定合格后,属于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申请人凭“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事项。
四、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的几点说明
1、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原则上应采用科技部示范文本,如未采用需补充示范文本,受托方(乙方)签字即可,并加盖骑缝章。
2、进行登记的技术合同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的合同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3、技术合同中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明确,所有权(软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甲方)或双方共有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4、进行技术转让合同登记时,需根据不同合同标的提供相应附件,涉及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权转让备案证明等;新药类技术转让需提供新药证书、药监部门的批件等;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该技术为成熟技术的证明材料。
5、须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认定登记。
五、为什么要办理技术合同登记
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可核定企业技术性收入,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技术合同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和登记程序构成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需要去特别关注的部分。天津市出台相关办法,是为了规范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合同管理。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的合法协议就叫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同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依然对合同事项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作出了明确的、详细的合同执行规定、违约责任等等法律要求。2、合同补充协议简单来说是指:签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你情我愿,不胁迫、...


·赠与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赠与行为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可以使其效力大大增加,对受赠人的权利有所保障。赠与合同公证怎样收费以及怎样进行赠与合同公证可能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赠与合同公证费用及赠与合同公证手续的相关问题。 一、赠与合同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于1998年5月6日颁布的《国家发展计划委...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司法鉴定协议书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要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三)委托鉴定的要求;(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八)其...


·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是其承受者发生了变化,即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


·归责原则在合同责任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归责原则决定着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范围主要依据损失的多少、过错的程度等因素。第二、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以过错为核心,有过错便有责任,无过错便无责任。第三、归责原则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损害赔偿责任系最重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须以其过错为条件。第四、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一般采用过错推定的方式,即要求非违约...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二、合同成立的作用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


·合同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不 存在原合同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对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 机关裁决,而采取协商的手段,变更某些条款,消除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现象,使之成为符合法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