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相关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综上所诉,不管在我国各地,只要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都是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出的,双方离婚后若有子女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按照当事人的收入水平以及该城市的社会生活水平等因素而决定。



·夫妻离婚后复婚条件包括什么
    夫妻离婚后复婚条件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是夫妻双方或者准夫妻双方,为了对婚前婚后生活进行规范的一个协议,对于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在结婚前签订这样的一份婚前协议也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不仅仅可以保护自己在婚后生活的幸福,也可以使得两个人的婚姻更加的安全,平稳,那么,婚前协议如何才有效呢。让我们去看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


·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其实也是一种离婚的方式,只不过对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论是在材料还是程序上面其实都是要复杂一些的。那到底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人们的法律意识是越来越高啦,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对婚前财产进行相关的约定,也就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婚前协议,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协议有效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______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______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自诉人与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一子______。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1999年开始,两人感...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或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现行监督机构跟法律制度的不够完善,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或者是赔偿数额较小是屡见不鲜的。有人对于国家赔偿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中没有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和财产...


·国家赔偿法溯及力是什么
    首先我们理解下溯及力,溯及力就是一个法律法规对于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也是同样可以适用的。另外,我们知道当冤假错案发之后,我们是可以向国家进行法律上的索赔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对于生效前的事件是否适用?我们要如何具体的理解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及其相关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的向您介绍一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问题 《国家赔偿法》本身没有溯及力的条文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