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因为继承,转让等形式导致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以一般商品房买卖房屋登记作为例子,对房屋过户办理需要的手续进行说明:1.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论是与开发商签订还是与个人签订,该合同均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的资料。一般开发商与买主签订的合同是格式合同,买家应当在签字确认时注意重要的格式条款,同时注意其中约定等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买卖涉及到中介的参与,如果签订了三方合同,应当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果该房屋不是通过买卖活动,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如说法院判决,应当提交判决书等有关资料。该类材料主要是证明房屋权属变更的来由,同时有关机构会根据该资料进行备案。2.申请书,即申请变更房屋产权的登记材料,该申请表一般可以在房管部门官网进行下载,有一定的格式要求。3.双方的身份信息,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如果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应当提交夫妻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未婚的,有些地区单位要求开具单身证明。现在每个地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求买方和买方同时到现场办理,并根据提交的身份信息原件进行身份的核对,核实之后只收取复印件。如果买方或者是卖方是企业的,由企业委托法人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同时也应当提交身份信息的原件进行核实。有些地区允许企业委托企业员工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的办理。4.产权证明,即房管部门发布给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产权证明书,该房屋产权书中对房屋的现状有记载,如果写明有房屋抵押的情况,一般房管局会要求抵押权人同意房屋过户的意见书才可以办理。而一般情况是个人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银行回要求抵押权人将抵押款项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同意解押,即不会出具同意在抵押权存在的状态下同意过户。所以进行房屋买卖时一定要注意卖家房屋的现在的属性。5.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意书,由房屋产权原所有权人签字确认。而某些地区的相关部门对该产权证书没有要求,只要双方共同当场办理即表示对该事宜的认可。提交以上资料给相关部门后,同时提交申请书,也就是申请过户登记的相关表格,一般有模板可以参考。在房管部门对以上资料进行受理后,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果满足条件即告知相关人员应当缴纳房屋买卖应该缴纳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并将缴纳依据提交给房管局。在确认无误后,房管部门在一定的工作日间内会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并将房屋的产权证明发放给买房者,并注销原来的房屋产权证明。所以一般办理房屋买卖不复杂,主要是注意其中的各项权利义务和约定的违约责任。



·公交车超载标准
    公交车载客标准: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4条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


·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但又区别于小轿车,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摩托车撞人该如何进行相关赔偿呢?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不管您是摩托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可以跟着我们进行详细的了解!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中,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在肇事后逃逸,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日后不仅会承担更重的责任,保险公司是否会对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也还是一个疑问。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依照《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简单地说就是在自己的车子发生事故伤害的时候报销修理费用等等。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


·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也会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如果驾驶员做出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是要付全责吗?按照相关的规定,在认定交通责任时会加重对肇事方的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的情况,而行政诉讼又是公民维护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