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算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算吗?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进行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二)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二、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一般情况下可以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一般是男方最为关注的,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离婚彩礼能要回来:(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就能要回来。(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当根据是否是两人共同生活中所认定的财产,所以彩礼在结婚前并不能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前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彩礼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归还男方,但随着结婚的进行,在婚后彩礼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具体的分割时应当根据实际而定。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可以缺席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相比起来,比诉讼离婚要简单很多。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针对离婚过程当中和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通常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要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一、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一、财产公证。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财产公证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处理...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