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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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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


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可以代签的。根据民法通则中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换句话说,法律将默认视为被代理人同意代理行为的一种方法。


如何认定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首先应当明确代签劳动合同是否能适用民法规范来处理。尽管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为了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强力干预,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众多限制,已不能简单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对于劳动合同,已不能将之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私合同,在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强力干预下,其相当多的内容已超过了意思自治的范围。因此,处理代签劳动合同问题不应简单的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范畴内解决。


《劳动合同法》已经为解决代签劳动合同作出了足够的指引,《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条是劳动合同效力的规范。《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从本条来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两种,一、因违法而无效,二,因违背当事人意思无效。用人单位私下代签劳动合同可以归入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类,同时也与劳动者本人的真实意思相悖。但代签的另一种情形—劳动者本人委托他人代签系劳动者真实意思的反映,本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


实际上现实中的劳动合同虽然大多数都是自己看过之后才会决定好签字并让这份合同约束自己的,但是也有的时候员工在知道合同的基础上却因为不在签订的地点而不能亲自签订,此时只需要让自己熟知的人或者信任的人代为签字也是可以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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