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误工费是一半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误工费是一半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当中,也许是因为双方驾驶方法都有问题,互不相让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警在认定责任的时候也可能会划分双方同等责任,那么如果有一方因为事故住院导致影响正常收入的情况也是可以申请赔偿误工费的。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但是,道路交通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重在责任划分。可突遇事故,可能一些车主就显得惊慌而不知所措。那么,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处理程序就显得很有必要。那么这个程序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失金额达5000元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人均收入乘以20乘以0.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一、交通事故精神八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精神八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钱? 1、国家层面并无明确的计算标准,各省通常依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如:《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方的认定和具体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的我们在下文将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一、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