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分两种情况,一为有责,无论责任大小,都是以12.2万为限额赔偿,具体标准是: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可见,交强险的理赔其实并不是因为投保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责任大小就可多可少了,如果交通事故所致后果非常的严重且当事人又对交通事故负全部的责任,那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可能性是非常的大的。如果事发之后投保人自己没有及时的报案,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理赔的进度。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交强险(全称应当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问题,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法院判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现如今时代发展迅速,交通与人们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相信不少人都担心过交通安全问题,而且不单单是交通工具产生的问题。近年来也有过很多交通工程事故出现,那么对于这一方面法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一、前言 施工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蓝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不同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扣车了怎么办?
    按照交警要求交罚款,一般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