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疗鉴定,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一)医患任意一方不服初次的医疗鉴定结果无论你是医院方还是患者方,如果任意一方认为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实,需要再次鉴定来验明真伪,就要在收到初次鉴定报告起的15日内向事发医院的所在卫生行政部申请再次鉴定此次医疗事故。(二)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医疗鉴定结果有问题但如果情况特殊,不是任意一方认为鉴定有误,而是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鉴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双方的当事人可委托原受理初次鉴定卫生行政部向上级医学会如省医学会、直辖市医学会等等组织再次鉴定。而原受理初审的卫生行政部在收到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后,会在7天内上交你的申请。二、当地卫生行政部会在10日决定是否受理复审卫生行政部在收到你的再审请求后,会详细调查初次鉴定的情况,在十日内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次审理的决定。如果卫生行政部确定受理你的复审要求,他们会在五日内将你医疗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资料提交给负责鉴定事故的专家组,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如果卫生行政部检查过你的情况,认为没有复审的必要,也同样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在书面上书明不受理复审的原因。三、为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受理再审鉴定的医疗专家是随机抽取的因为医疗事故的敏感性,所以为最大限度确保双方的公平公正,再次审理的专家组是在医院和病人双方的见证下随机抽取的,而这些专家,都隶属于当地的医学会。如果情况特殊或是必要,也可以寻找其他的医学会或咨询其他医学会的专家意见。因此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可以申请复审的,无论是院方还是患者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积极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存疑,应该尽快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再次验证。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自行到多家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记得鉴定结果需要以纸质形式保存下来,方便日后查证。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1、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按其责任大小,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内部经济追偿。 2、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 。 即用“三严”来规范医疗质量的管理。一是严格制定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容易出...


·医疗纠纷打官司主要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打官司主要需要哪些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基础上,在他医疗期满之后,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基础上,在他医疗期满之后,由专门的鉴定人员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这笔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你介绍,详情请阅读了解。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规定的制度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一定的地区的差异的,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市医学会组织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统一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侵...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吗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吗? 一、医疗损害责任属于民事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 (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 (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 (3)患者本人死亡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亡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为患方当事人;亡者生前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