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疗鉴定,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一)医患任意一方不服初次的医疗鉴定结果无论你是医院方还是患者方,如果任意一方认为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实,需要再次鉴定来验明真伪,就要在收到初次鉴定报告起的15日内向事发医院的所在卫生行政部申请再次鉴定此次医疗事故。(二)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医疗鉴定结果有问题但如果情况特殊,不是任意一方认为鉴定有误,而是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鉴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双方的当事人可委托原受理初次鉴定卫生行政部向上级医学会如省医学会、直辖市医学会等等组织再次鉴定。而原受理初审的卫生行政部在收到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后,会在7天内上交你的申请。二、当地卫生行政部会在10日决定是否受理复审卫生行政部在收到你的再审请求后,会详细调查初次鉴定的情况,在十日内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次审理的决定。如果卫生行政部确定受理你的复审要求,他们会在五日内将你医疗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资料提交给负责鉴定事故的专家组,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如果卫生行政部检查过你的情况,认为没有复审的必要,也同样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在书面上书明不受理复审的原因。三、为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受理再审鉴定的医疗专家是随机抽取的因为医疗事故的敏感性,所以为最大限度确保双方的公平公正,再次审理的专家组是在医院和病人双方的见证下随机抽取的,而这些专家,都隶属于当地的医学会。如果情况特殊或是必要,也可以寻找其他的医学会或咨询其他医学会的专家意见。因此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可以申请复审的,无论是院方还是患者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积极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存疑,应该尽快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再次验证。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自行到多家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记得鉴定结果需要以纸质形式保存下来,方便日后查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行为严查狠打,尤其是对于医用器材这类产品,一旦不符合标准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仍旧有些不法商贩在生产销售,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 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第145、150条、《刑法修正案(四)》第1条的规定,犯本罪,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对未外化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也依法享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原告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持异议,可依法定的方式途径寻求救济。对外化的鉴定结论,如果该当事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申请鉴定是指由病人及病人家属或者医疗机构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二、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什么是医疗过错呢? 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一、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 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与精神方面的赔偿,其中物质方面的赔偿计算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而精神方面的则就比较困难了。那么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