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人无完人,但是人是可以把事情做到他所认为的最完美的状态。管道工程也是如此,可能负责这个工程的负责人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但是只要他对自己要求严格的话,那么上头无论交给他任何一个工程,他都能做到完全不会给人挑出任何的毛病。要看这个工程做的完不完美,不是随口说说的,国家对于管道工程质量也是有标准的,能做到比这个标准更好的,那么这个工程就是完美的。竟然如此,那么这个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废话不多说,立马来了解一下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我国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中明文规定,从小到大的工程质量可以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下面就是“合格”和“优良”的评价标准

首先,先要从最低的评定标准开始

一、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

①合格

1.单位工程中的所有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都要达到合格的标准,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也就相当于给单位工程“打地基”

2.㈠对于工程需要用到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结果;㈡对材料配比和材料的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及其试验数据;㈢地基的处理方式、工程的隐蔽性和施工记录大桥、工程的施工隧道的监控录像资料;㈣把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进行汇总然后以图表的方式呈现;㈤对于施工过程中如果不幸遇到非正常情况,对此情况的记录和这些非正常情况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㈥施工过程中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质量事故,对事故进行处理补救后,所能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的相关文件。这六个文件是否齐全,这相当于给单位工程“做柱子”

3.工程完成后给予人的视觉感受,且从外表感受到其“内在”的质量评定得分要达到70%或70%以上

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最高标准

②优良(优良是在合格的基础上的更加严格的评定标准)

1.单位工程中所有的子分部工程在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之上,还要有50%或50%以上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而且这50%及其以上的优良的子分部工程中要包含一些指定的主要子分部工程,下面就是指定的一些主要的子分部工程

㈠建筑工程中的建筑主体和建筑装饰这两个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㈡单位工程需要安装建筑设备指定的主要的子分部工程是:建筑中需要有锅炉房的工程,该建筑的采暖装置,卫生情况和煤气的安装,这三个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㈢建筑需要有变配电室工程,该建筑的电气安装的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㈣单位工程中需要配备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该工程的通风和空调的子分部工程要达到优良的标准

2.在合格标准中的第二点中提及到的所有的资料都应该基本齐全

3.工程完成后给予人的视觉感受,且经过必要的量测反映出来的工程评定得分要达到85%或85%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单位工程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在该评定范围之内

有合格的工程和优良的工程,那肯定也会有不合格的工程,那不合格的工程的标准是什么呢?

每个分项工程没有达到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标准时,工程负责人需要对此进行调整,使每个子分部工程达到相应的标准,按照下面所提及到的规定确定该工程的质量等级:

㈠对需要重新返工的分项工程进行重新的评定的质量等级

㈡分项工程在加固补强处理后或者在法定检测单位鉴定下,鉴定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的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

㈢如果在法定监测单位鉴定下,鉴定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但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或者工程在加固补强处理后的外形尺寸的改变,或者工程造成的永久性缺陷表示认可的,工程的质量可以评定为合格,但是其单位工程单位不能评定为优良。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违背用人单位...


·员工异地入职是指什么?
    每年我国都会有大量的毕业生毕业求职,毕业生如果通过企业的面试,即可以进入企业工作,在进入企业时应办理入职手续。现实中还会有一些异地企业在本地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被这些企业录取的毕业生就要办理异地入职。那异地入职是指什么?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异地入职是指什么?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而异...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有限制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有限制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2、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


·上下班时间想走就走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时间想走就走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不可抗力、延误等情况,发生这些情况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工期延误索赔。今天整理了关于工期延误索赔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也就是承包商没有能力或者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时交付,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工程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由验收员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检查才可以完全完工。只有高质量的建设工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建设是不允许完工的。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统一、规范和完整,我们需要了解工程质量资料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法律又有哪些明文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