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把责任转由受托人承担。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其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一要自己愿意,二要单位同意)(4)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注意:第一,在这种情况下,第(1)(2)中的人员担任监护人是其法定义务;第二,第一顺序的优先于第二顺序的,同一顺序的平等,通过指定监护人的方式确定;第三,第二顺序中只包括兄、姐,而不包括弟、妹。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有单位来指定,对单位指定不服的,才能够诉至法院。也就是说单位的指定是法院的裁决的前置程序。)综上所述,虽然说夫妻离婚之后二者之间就再也没有什么联系了,但是如果他们之间还有孩子的话也会因为孩子的原意继续保持着监护人的关系,孩子的直接监护人虽然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再婚而发生变化,但是可以肯定是父亲还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


·诉讼离婚需要多久,协议离婚又要多长时间
    实践中,夫妻要想离婚的话,则需要先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而在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所要花费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其中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的实际多的多。那到底诉讼离婚需要多久,而协议离婚又要多长时间,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速度较快,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依据新的婚姻登记法律规定,只要手续齐全当天可办理,发《离婚...


·分割遗产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未表示放弃遗产继承,应当推定接受继承遗产,不会...


·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我国为那些因国家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公民设置了多种救济制度,除了行政复议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现实中能够成功申请到国家赔偿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如果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成本 (一)需要交给法院的费用 1.诉讼费 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要根据案件标的额来定(按普通...


·我们知道国家法律中有规定
    我们知道国家法律中有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待遇的。那要是当事人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吧。 一、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
    近年来,我们通过法制节目,时常会看到有些刑事案件存在误判错判情况,经过法律界人士帮助后,当事人最终沉冤得雪,获得无罪判决。针对这迟来的正义,当事人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对当年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那么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