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9、 乙方胜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辞职;

13、法律规定的情形;

14、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等。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仅在法律上无意义,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过程带来困难。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简明扼要,但文义应清楚、无歧义。

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应尽可能地制作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相应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终止时间,明确终止理由,这同样涉及到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应尽可能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时间,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程序,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在工作期间,劳动者都清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也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样在劳动合同期间,双方都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也会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出现上述的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者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对劳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可以包括以上多种原因,可以概括为工作环境、内容、成就等方面、个人方面的思想、技能等原因,不外乎个人和工作两方面的。只要劳动者提前提出申请,一般单位都是允许辞职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和员工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该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对于员工而言,劳动合同非常重要,其内容条款是否合法和全面直接影响到合同是的效力。员工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签署的合同有效。那么正式入职合同范本长什么样?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正式入职合同 甲 方: 居民身份证号: 家 庭 住 址: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一些帮助。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条件需知: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能够...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有人员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纠纷。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


·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
    如今随着二胎生育政策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很多家庭都已经把二胎纳入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但是,大部分孕妇还是要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产生十分大影响与不变。那么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孕妇又要享受哪些独有的权利?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一、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