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1、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父母与子女,当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换句话说: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2、在现实生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作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4、司法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怀孕而生子,另一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后发现该子女非亲生。如果不明真相的一方,起诉要求该子女的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人民法院是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这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具体来说,男方要主张返还已向非亲生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认该子女与其本人无血缘关系。实务中,确认与本人有无亲子关系最常见也最有效的做法就是亲子鉴定。在确认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后,男方应当向该子女请求返还抚养费。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之规定,既然抚养费已经花费在该子女身上而该子女又没有获得该抚养费的合法依据,那么该子女作为直接受益者,应当返还该抚养费。此时,男方可以该子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由于所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大多已用于该子女日常开支,子女只能以其名下其他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当子女名下无个人财产时,同理可根据上述不当得利之规定,由本应承担抚养义务的亲生父母承担子女财产不能清偿部分的返还责任。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其是不需要支付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的,法院是支持其起诉的。一般情况下来说抚养费都由过错方来进行支付。一方在起诉不支付抚养费的同时,也需要给出相关的亲子鉴定证据说明来支持。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先就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分担进行协商。那么对于抚养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关于抚养孩子以及非婚生子的规定适用于法律规范对于婚生子女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世上的婚姻千千万万,或幸福,或无趣,或背叛,或解除。总之,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状态。我看到很多撕破脸的夫妻,另一方为了看看自己的孩子不惜闹上法庭,那么探视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


·彩礼返还的数额是多少,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


·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


·一、离婚彩礼退还和结婚时间有关吗?
    一、离婚彩礼退还和结婚时间有关吗?没有关系,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因此,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对于结婚时间较短(一般指不足1年),且...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离婚需要律师吗?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其实找律师有找律师的好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找律师。那夫妻离婚哪些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