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1)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广西: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甘肃: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4)山东: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5)浙江: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辽宁: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

(7)宁夏:非婚生育子女,按照五十三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8)福建: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9)江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10)河北: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标准征收。

(11)湖北: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12)海南: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13)四川: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对我国的民法典律和相关的人口规划,造成较大的影响。我国的生育管理部门对这类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的社会抚养费根据当地的实际规定,缴纳这类社会抚养费。对我国的社会人口发展和民法典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管理。


·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的五级伤残,属于评级中中等的损害程度,此时需要根据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来对伤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怎样才构成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车的责任判定标准一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能出结果?我们根据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您详细介绍下。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会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取保。然而,这个保证金在日后通常是会退还的。不过您知道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


·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
    针对不同的犯罪,其实都是有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而这些构成要件的内容就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内容。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演变为了交通肇事罪。那此时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 现行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一)犯罪主体 本...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 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


·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
    现在所有的车辆几乎都有保险,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如果逃脱责任,那么受害人在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如果可以那么保险公司属于被告还是第三人?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的追偿。 一、从对《交法》第七十六条文义解释的角度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应是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 《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可以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是应当扣除侵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不能重复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