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


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民法典规定,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第一,可预见性规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过错相抵规则。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则。


第三,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受害人不得就其本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避免的损失获得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对于签订合同比较熟悉,签订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缴纳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就是合同中协议商量好的,违约金就是补偿其中一方的损失。




·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会怎么判刑
    对于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如果同时符合条件的话,那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判决的。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被判缓刑,至少有机会不再执行刑罚。那要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


·最高法关于办理夫妻债务如何认定的
    最高法关于办理夫妻债务如何认定的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共同签字或未举债的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追认,该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第2...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转移给他。 这要分情况: 1、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


·赃款赃物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赃物赃款,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是来路不正的财物,当然更是不合法的财物,对于赃物赃款,一般人直接用合法不合法来判定,但是,对于具体什么性质的算是赃物赃款,怎么判定并不了解,那么赃款赃物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赃款赃物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二、赃物赃...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 2、“类别”栏:依据表1《村级债务债权基本情况表》代号19―36,将债权总额按照来源分为7类,表4下边有注解。填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同一类业务放在一块,并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序,逐笔填写。 3、“发生时间”栏:填写每一笔债权业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


·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当公司法人变更时,债务如何处理?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责任的。但要是公司股东、发起人、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话,则就会对相应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您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在下文中律师针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这个问题位您做出解答。 一、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 不行。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个人的意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