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的赌债可以主张无效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赌债可以主张无效吗第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第二,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第三,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遇有违法索债情况,可以报警处理。由于赌债偿还行为,在法律规定中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1、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2、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3、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赌债的问题,国家的有关部门会给予充分的准备,但是具体的无效主张会陷入一定的区间里,所以自己要合理的相关的问题,否则自己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但是在法律上来讲,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赌债协议进行,自己的利益就会有保障。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 2、“类别”栏:依据表1《村级债务债权基本情况表》代号19―36,将债权总额按照来源分为7类,表4下边有注解。填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同一类业务放在一块,并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序,逐笔填写。 3、“发生时间”栏:填写每一笔债权业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


·夫妻共同债务使用时间是什么
    夫妻间共同债务的时间标准是只要是夫妻一方在双方还存在婚姻关系,即算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此时没有婚姻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阿么就属于个人债务,而不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1、 在结婚之前一方借钱买的东西或财物现在已经成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因为购买这些财物所背负的债务;2、 两个人因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3、 两个人共同从事的事业所背负的债务,或者是...


·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怎么执行?
    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怎么执行?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只要是双方亲笔签名的(最好内容也是借款方亲笔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高利贷之类),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注意基本内容要明确。但如果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另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
    债是您都比较熟悉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对于债是了解的非常的透彻的,其实和债相关的不少名词很多人都是比较的陌生的,比如说债的担保和债的保全,从字面上来看不少人会不自觉的将两者划上等号,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那么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一、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区别: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务是可以转移给新债务人,当然,原债务就由新债务人履行,但是实际中存在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那么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


·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一、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4、有证...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