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那么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需交纳印花税的范围吗?一、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合同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应税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等合同。印花税实行的是列举法,未列举的不征,所以人身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例如,人身意外险合同、普通寿险合同、万能寿险合同二、印花税的特点包括哪些?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2、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3、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综上所述,印花税是征收对象是合同及订立的凭证等,主要包括五类。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财产保险合同,因此不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内。印花税的计征办法,包括从量和从价两种模式。企业或者个人应该自行计算税额,然后到税务局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缴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提车的规定有哪些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交通在这种背景下的发展也就越来越好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有时候也会扣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提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交警处理事故步骤以及提车的法律规定 交警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做出处罚的。那么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车辆超员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


·商业车险费率需要改革的原因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需要改革的原因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费率需要改革的原因 传统的商业车险定价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每年开车5000公里与50000公里的保费是一样的;在城市上下班的通勤用车和经常出门盘山越野用车的保费是一样的;刚拿驾照2个月的新手和开车20年的老司机的保费是一样的;每年出险一次和出险一百次的保费是一样的;高保低赔等现状深深地折磨着每一位车主的心。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 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 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时间有关系的,只有提交了材料,才可以。那么,您对于公司股东变更时间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二、公司股东变更时间 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