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向女方家支付的。但是男女双方结不成婚或者很快离婚的,就可能导致彩礼纠纷。但实践中也不是任何情况下彩礼都要返还。那离婚时,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生活中,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需要返还彩礼的。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五种离婚时不用返还材料的情形。目前发生彩礼返还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由于法律规定不多,各地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时的处理办法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可以吗?
    根据相关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可以吗?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一般会进行调解。 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只能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民事纠纷;胜诉后会判决义务人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还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我国《民法典》立法宗旨是保护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如果配偶瞒着一方与与他人同居,属于秘密状态的,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如果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关系的,涉嫌构成重婚罪。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
    一、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我国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离婚与婚姻无效区别有哪些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这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二、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