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行政拘留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要知道在我国行政拘留是国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该措施很好的保障了社会秩序的平稳运行以及公民的安全。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行政拘留是要有条件的,那么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可以简单的阅读以上文章。



·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盗窃罪、诈骗罪其实都是属于同一类型的犯罪,即侵犯财产类的犯罪,而要是在盗窃、诈骗的过程中,为毁灭证据而采取暴力手段的话,则就会被转化为抢劫罪,这个时候情况就严重多了。《刑法》中针对不同的罪名作出了不一样的规定,那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的对象,就是犯罪的行为人,因为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罪犯拘留在公安局,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说案情比较复杂,那么检察院可能会延长批捕时间。那么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批捕不认罪,由司法机关侦查收集证据,如果有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的,本人没有口供的也可依法判处刑罚。 如果没有证据...


·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时限有哪些规定?
    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时限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案件申诉期限 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


·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罪,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看,这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在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时,并且实际有人使用,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至于其中的严重情节,则往往就属于量刑的情节来考虑了,在情节严重的时候自然处罚也就要重一些。那现实中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其全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这个罪名听起来并不熟悉,很多人不了解其真正含义。那么,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非法采集血液罪的构成要件又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


·嫖娼拘留多久 嫖娼属于犯罪吗
    一、嫖娼拘留多久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是自然人,这算是比较特殊的规定了。因为很多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往往都是构成的同一个罪名。那具体来说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1、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提到非法经营罪,相信您都曾听说过,这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种犯罪。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的行为,只有先做出了认定,了解清楚其构成要件的内容,之后才能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