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只有部分被告上诉,对全案进行审查。未上拆的被告人也可委托辩护人参加上诉审。一审主犯不服上诉,代表整个案件都在上诉期,二审法院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第三百一十一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三百一十二条 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综上所述,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我们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徇私枉法,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对于发现的滥用职权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反映,并且及时制止。对于一些想要让自己利用职权便利而谋私的人员,也要在第一时间制止,不要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特点都是由于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安全引起的。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乱扔烟头,引起爆炸...


·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根据《刑法》拘役的刑期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因此如果判处犯罪分子拘役30天的话也是有可能的。那么被判拘役30的,应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会见已决犯,应在其服刑产所——一般为看守所会见(每月2次,每次30分钟)。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可以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 拘留: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有的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盗伐林木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但自然人犯此罪与单位犯此罪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盗伐林木罪,是指...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刑法》中,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进行了一些修改,于是有关本罪客体要件的争论逐渐显现出来。对此,我们将一些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下文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下面您可以了解到,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您对其有进一步的认识。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关于本罪的客体大致有几下几种:第一,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管理秩序,即“管理秩序...


·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都是靠打猎来获取食物维持生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人再靠这种原始的方式来获取食物了。同时,我国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不允许非法狩猎。对于非法狩猎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狩猎罪。那到底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