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

离婚既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应当体现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而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一方要求离婚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向人民法院口头表达离婚的意愿。

第二,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有效的婚姻关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又包括符合实质要件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为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还包括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且补办结婚登记的,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婚姻。

第三,离婚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不存在离婚的可能。

第四,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

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得自行解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又设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限制当事人任意离婚,以保护离婚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和婚姻的严肃性。离婚必须经过正常程序,必须经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任何私下的解除婚姻的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第五,离婚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离婚不但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从而引起夫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消灭,而且还将由此而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清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所以离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也会影响到子女及第三人的利益

二、法院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

限制重复起诉离婚的期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6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起诉。

法定离婚条件的分居期限: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以感情不合已分居要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分居时间要求满2年。

可见,如果以前从来都没有领过结婚证,那不存在所谓的起诉离婚,其次,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不管自己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案件一旦开庭审理了都应该配合庭审程序。不过离婚诉讼这是可以撤销的案件,如果对离婚的这种决定还没有考虑清楚的话,不要轻易提起民事诉讼。


·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由诉请离婚吗?
    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由诉请离婚吗? 1、精神病也可以离婚。我国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拥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尤其是离婚自由的权利。这不因对方是精神病就会被剥夺了离婚自由的权利。 2、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方是精神病的,要想离婚,程序有点麻烦。你得先起诉变更监护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此种情况,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然后再去法院起...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是共同财产,但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成年子女能向父母追诉之前未付的抚养费吗?
    1、《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综上,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为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从抚养费的...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的岁数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那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夫妻去法院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说到去法院离婚,很多人自然而然会想到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而去法院则多数都是诉讼离婚。那去法院可以协议离婚吗?相信很多人都是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 一、去法院可以协议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两种情况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男女之间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


·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夫妻进行诉讼离婚,打官司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并且因为此时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因此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就有人在咨询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