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吗申请再婚的时候是需要携带离婚证的。申请再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原先离婚了的老夫妻进行再婚申请。这个时候需要带上离婚证,才可以申请复婚。第二种情况是离婚的一方要和其他人结婚,这个时候同样需要带上离婚证,通过离婚证来证明你是单身状态,这样才不会触犯我国的重婚罪。通常来讲,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民政局会发给离婚双方离婚证,以表示双方正式离婚。但如果是特殊情况,比如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离婚双方将得不到民政局发放的离婚证,代之是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类似凭证。该类凭证作用与离婚证作用相同,申请再婚时时需要带上的。如果离婚的一方,没有携带离婚证即去办理再婚手续,那么将不会获得通过,因为没有离婚证的话,将没有办法证明该人还是处于单身状态,因我国现行婚姻法为一夫一妻制,所以没有离婚证的话将没有办法再婚。其实,办理再婚登记的居民,除了离婚证之外,还需要带上双方的常住户口本、身份证、彩色合影照片等等资料,相对来讲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实说到底,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生活一世能遇到合适的人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了。如果先前已经喜结连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感情。更何况,床头吵架床尾和,两个陌生人能够结为夫妻,一定是需要克服一些居住习惯、饮食习惯、风情习俗等等各方面的差异的,如果能抱着一颗包容的心来面对彼此,双方彼此共同进步、包容彼此,那么这将是多么好的一份姻缘。且行且珍惜!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


·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2023
    一、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因此,男女登记结婚,并不是一定要给彩礼的。二、订婚后一方反悔,彩礼该如何返还订...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是怎样的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如果写离婚协议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


·财产公证的收费问题
    公证书是国家机关出具的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一般法院都会直接适用。
      有人咨询,如果在婚前做一份婚前房产的公证,房产现有价值120万,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照标的额的下列比例收取:

·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原告仅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主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话,之所以想要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抚养,无非就是怕孩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受什么委屈,总觉得跟着自己可以更好的照顾好孩子。有些时候,看见对方再婚的话,肯定更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一、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可以。可以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抚养权的变...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 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发票都是...


·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这三个字我们应该不陌生,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对其中负责赡养孩子一方的提交的费用,而抚养费的作用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供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