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一、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五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商标异议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三、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综上所述,现在网络创业十分流行,对于开网店的创业者来说,应该尽快的注册好商标。对于本想注册却被他人抢注的,创业者也有救济手段。比如在商标公示期内向商标局发起异议。或者商标被抢注成功后,带上材料申请商标撤销。从时效上看,撤销申请时效是五年。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冲突怎么解决?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冲突怎么解决?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和专利权保护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两种保护模式。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中也都起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两种权利属于不同主体所有,就产生了两种权利的权利冲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冲突的一种形式是软件的著作权人利用已经申请专利的软件技术方案编写出新的程序,然后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申请专利就意味...


·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
    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 一、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 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能注册的,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一年内提出的申请商标局都是不予核准的。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该条规定明确了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而不...


·国家对于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复制或发行图书,音像,制作,美术等,所得的收入,数额较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判处7年有期徒刑,根据著作权行政实施办法,有受到行政处罚的形式。 一、侵犯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标志,可以用来区分该企业与其他企业,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我们都知道,企业如果注册了一个商标,就拥有这个商标的商标权。可是,对于商标权的优先权您又了解多少呢?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关于商标权的优先权 商标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