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需要由单位开具,写有劳动者的详细信息,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社保等关系的转移情况,解除日期等内容。为了免于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建立在双方就解除的各项合意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因此,用人单位给已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定义务。??4、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以上项目,必须记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等。综上所述,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中,还需要将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写明,比如合同期满等情况,而且对该文书的具体格式并没有强制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拟写一份适合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该包含哪些内容?带着这几个问题我们将为您详解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众所周知,一项工程的完成往往需要质保金为其保驾护航,以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保金根据工程的各项成本等差异其金额也有所不同。对于市政工程来说,其质保金也与普通工程有所差异。那么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的规定 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在生活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的普遍事情,除了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细节内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那么,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动法的基本简介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不论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还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法当中时间的约束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呢提前通知对方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不需要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以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例,简单为您介绍一下“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问题。 一、聘请民事...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求职者在新的用人单位要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是新单位为了避免人事纠纷需要劳动者提供的,同时该证明也证明了劳动者现在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原单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有利于现在的单位对劳动者有一个了解。关于证明怎么书写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工作。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


·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劳动者开始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在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肯定得了解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那么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