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超过60周岁,法定意义上说,应该是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原则上,是不赔偿误工费的,但是确实从事工作的,出具相关证明,也会给予赔偿的。以劳动者年龄超过退休年龄不予赔偿误工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应依据当事人受到损害后的实际损失为据予以赔偿。而不应以年龄、就业背景的不同受到限制,只要是造成合法收入的减少,就应赔偿。因此,结合《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赔偿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综上所述,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有误工费这个项目。虽然说现在职工退休年龄最高是六十岁,但是误工费的赔偿没有年龄限制。即使是退休老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收入发生减少的,就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只要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就行。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了。那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信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一、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能...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在火热建设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需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它会分发给具有不同资质的承包方进行施工。那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它又分为几种类型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承包概念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两个月,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工伤的赔偿金是需要在员工治疗结束之后或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水利工程在我国的黄河以南的地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水利工程关系到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但是随着水利工程的越来越多如何修复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所以我们整理了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这篇文章,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者要想申请劳动仲裁,就一定要在法定时效范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否则一旦错过了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就不会再受理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解答内容。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现行劳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