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哪些

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双方履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一方无法将合同继续履行下去的情况,这就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经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

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

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

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

实践中,如果合同终止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因素造成的,而是因为对方违约导致的,那么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至于合同终止的方式,我国规定的有六种,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一、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合同法》第37条就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法...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


·违反合同的后果具体有哪些
    违反合同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


·多份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多份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久?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为三年。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而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


·实践性非要式合同是怎样的
    实践性非要式合同是怎样的 一、实践性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二...


·对于合同欺诈公安可立案吗
    对于合同欺诈公安可立案吗?对合同欺诈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欺诈,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合同诈骗罪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


·对未生效的合同怎么解除
    未生效的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五种情形分别是: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