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侵权事实被确认之日其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2006-08-08来源:作者:阅读: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赔偿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对于公民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权利受到了国家相关的行为伤害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这个赔偿是有一定的时效的,超过两年再申请的那么已经过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很激烈的,而此时法官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通常是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哪方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则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呢?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实际情况。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离婚诉讼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1、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需要负担以下费用:申请费;鉴定费;证...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离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 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协商不成,一审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判离婚主要还是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就看你们所提供给法官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是否足以让法官认为感情破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所以不管有什么理由,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信息。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判离,除非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离婚案件如无法定的离婚理由,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后,原告于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可能是你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的不够充分。如果没有新情况,想再起诉必须等这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弃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严重的话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遗弃子女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可以采取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与此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