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如何处理?签订三年合同工单方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会成为违约侵权,就要向受到损害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如果私下里协商不成的话,可能还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来讲,一般的劳动合同所签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三年之内,劳动者要向劳动单位提供劳动,同时劳动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报酬补贴,奖金等等。可是三年的时间是很长的,在这时间之内,如果自己有事情,没有办法再继续提供劳动的话,就要必须辞职,二、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要有一定的条件,就是劳动者必须在辞职前的30天,也就是一个月之前就告诉用人单位一方,说白了如果劳动者想要提前跳槽或辞职的话,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不是提前一个月申请的话,就属于违约,这个时候就要向单位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是规定在劳动合同里的。如果并没有就正式的劳动合同达成合意,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劳动,而是在属于之前的劳动试用期之内的话,就没有必要提前一个月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提前三天告诉用人单位一方自己没有办法继续工作下去继续完成试用期,就可以完成辞职,并停止试用期的工作。通常来讲,如果在30天或者是三天之前就通知了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会提供一个类似于签收的收据之类的凭证,这个凭证表明公司已经同意了提前的辞职申请,如果在以后公司反悔或出现了其他意外情况的话,这个凭据可以成为劳动者一方的证据。以上所说的是如何辞职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辞职的话,就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叫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在劳动合同当中就明确规定的,一般是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在之前对劳动者提供培训所交付的费用。在培训费用之下,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违约金,劳动者要必须给付。在当代社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基本上都是有劳动期限方面的规定的,这里的劳动期限就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定,不能够提前的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的,包括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私企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私企有权利辞退员工吗?私企不一定有权利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了伤,就必须要先确定双方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劳动关系在哪里认定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决疑惑。 一、劳动关系在哪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做单位协保人员。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原单位的社保通过劳动部门转移到新单位继续投保,只要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进行投保。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到一个单位,这个对将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退休...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地上的工人由于工作的环境较为恶劣,受伤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当我们工人受伤之后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补偿,这是需要走正规的流程的,那么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 关于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该如何赔偿问题,在工伤认定之后并不能马上进行理赔,需要员工治疗完毕,进行医疗终结,根据是否存在后遗症...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需要裁减员工,这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意见不同,需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一起去看看到底怎么裁决劳动关系。 一、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那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如果发包方拖欠款项,该如何索要工程款?请看详细内容。一、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