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权益是不是负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人权益是不是负债在会计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词“债权人权益”,学会计的人一定了解这个词的意思,但是很多企业者和劳动者却并不一定了解。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债权人权益是不是负债?今天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债权人权益
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之为负债。
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企业对债权人和所有者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经济责任,在会计上有必要对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分别进行核算,因此资产与权益的数量关系应进一步用下列公式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上述等式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这一等式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设定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二、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的不同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虽然都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差别。
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企业债权人对企业全部资产的要求权;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可见,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当企业进行清算时,在支付了破产、清算费用后将优先用于偿还负债,如有剩余资产,才能按比例返还所有者。
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
三、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
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都是公司资金来源的途径,它们都是公司资金的所有者,目的都是希望能够从与公司的交易中获得收益。但是公司债权人和公司股东又是两种性质不同、权利义务有别、法律地位迥异的利益主体。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具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债权人则被公司法看作是契约法上的一种请求权人,他们除了依据与公司的契约上所规定的权利之外,对于公司的事务不得享有更多的权利。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
2、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债权人的权益报酬率是相对稳定的,除非公司资不抵债。而所有者权益的报酬率则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而变化:当公司经营业绩好时,所有者权益的报酬率就高,反之则低或者为零,甚至会损失初始的投入资本。
3、两种权益的偿还期限不同。股东权益在公司经营期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金,股东权益只有在清算后尚存剩余财产时才有可能补偿投入资本。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由此可见,债权人权益其实并不复杂。债权人权益就是等于负债,就是企业到期应该归还给债权人的资产本息债务的权利。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身份的责任和权力义务并不相同。希望我们网站的我们对债权人权益是不是负债的解答能帮助到您。



·老板欠钱不还手机开不开机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手机开不开机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务免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 乙方4: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以下统称乙方。 3、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 本协议各方...


·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
    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除了需要约定借款的本金,一般还会约定相应的利率。那么,当事人在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才好呢?只有约定的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来计算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具体而言,对于借款利率要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民间借贷可以约定一定的利率,但是利率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否则,一旦发生纠...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施: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欠贷款逃跑是什么罪
    欠货款跑了算诈骗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四个条件...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欠钱就需要写欠条,这样可以更好防止日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写了欠条之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毕竟要是在写欠条的时候不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即使作出了欠条也是无济于事的。那到底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欠条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据,钱别人钱物立下字据就是欠条。写欠条时,应该注意一些细节...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