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手续如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夫妻离婚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的,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价值比较大,有债务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办理一个公证,这样对自身利益来讲也是一种保障。而在办理离婚公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都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



·丈夫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夫妻离婚一定要双方都同意呢,生活中要是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此时想要离婚的妻子又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对此们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算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在回答分居时间怎么计算、分居两年怎么计算、分居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之前,有必要知道分居时间计算的作用是什么。也就是说,为什么要计算分居时间呢?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协议离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如何进行
    当婚姻遇到一些无法解决和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便是大多数人的最优选择了。但是,如果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该如何进行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不同与一般情形,因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自愿的表示,所以这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我们将为您解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如何进行的问题。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如何进行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限制民事行...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视的义务。若有支付抚养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呢,也即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 一、离婚不给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不支付抚养费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是不会坐...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对方同意即可。 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


·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即将要结婚的男女而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存有疑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