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一、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如果女方自愿并且年满14周岁就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量刑

根据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

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对于明知是未成年或以金钱方式实施犯罪的,我国的司法机关一旦发现将对这类人员进行严厉的惩处。对这类罪犯的惩处还会结合相关案件的案情和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确保这类违法人员得到应由的处罚,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应就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其中房产对于一般家庭来讲是价值最高的财产,因此也是大多数夫妻分割财产时争执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合意,或者男方故意不遵守房产分割协议的条款、不执行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判决时,离婚房产纠纷诉讼书怎么写女方起诉的范本是怎样的呢? 一、民事起诉状的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写明...


·离婚时放弃财产反悔是否可行
    离婚时放弃财产反悔是否可行 还未离婚,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离婚时孩子不管多大都没有财产分配权,夫妻离婚说明感情已经不在了,有些人会不去顾忌过去的缘分,更加会关注自己现在的利益,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去争夺财产。双方都要争取财产的时候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可以协商处理。二、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本人去要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本人去要吗?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上是必备的。如果你有能力,还可以提供对对方的电话号码,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不用向法院交预交申请费。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一、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一)什么事家暴?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