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强奸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三、丈夫强奸妻子的相关条款?所谓婚内强奸,是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中国民法典只有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婚内强奸的条文。一般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在中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发生关系视为强奸犯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是属于在他人并非愿意的情况之下而实施的行为,但对于此罪的认定也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实施,必须要他人不情愿而且又实施了暴力的行为才会认定为强奸的罪名,对于此罪一般重者可以按死刑来进行处罚。



·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其实行政拘留的期限只是在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局外人看来不算长,可是对于家属和当事人来说,可能拘留在看守所当中哪怕是一天甚至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所以当事人可能在被行政拘留以后在看守所当中也各种积极表现,寄希望于说不定有可能还将自己提前释放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只有司法拘留有提前释放的规定,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没有提...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骗的难以取证,难以调查等特性,导致很多受害者不愿意报警,或着以为警察不会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被骗的金额达到立案的标准,警察就必须立案侦查。那么,微信被骗6000能报警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微信被骗6000能报警么? 微信被骗6000元,当然可以报警,为了追回自己的损失,也必须报警。依据...


·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罪,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但如果是入室盗窃或多次盗窃的话,则在定罪的时候就暂时不考虑数额。实践中,您还要注意一个情况,那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分享的是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


·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


·捏造虚假事实属于什么罪
    捏造虚假事实属于虚假诉讼罪。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


·新刑法醉驾是怎样量刑?
    刑法醉驾是怎么量刑的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面的问题。为此,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刑诉法中一些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解释。对应附带民事诉讼,也有专门的条款。那么,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普及下有关法律知识。一、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但有些案件是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呢?而可以进行审理的时候,具体又该如何来审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