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一、信息渠道准备
  面临企业拆迁,我们必须做好随时能够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迁人的信息。有了情报才能决策。知己知彼才能胜券在握。信息的重要性在拆迁中就如打仗的情报,很是重要,所以听到要拆迁的信息后,就要考虑怎么建立信息来源渠道。切勿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自己错失获得有利补偿的良机。
  二、经营材料准备
  因为我们是经营性质的企业,所得到补偿很大一块来自于停产停业的损失。停产停业的损失怎么计算呢?每个地方往往不太一样,但是我认为应先准备好,我们能够证明的停产损失,比如停产的时间或者周期,行业的内部特点,纳税的相关情况,某方面的财物报表等能够直观反映停产状态下营业损失情况的材料。
  三、专业人员准备
  一般比较大的企业遇到拆迁时,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业的评估和财会人员,进行账目梳理和资产的评估,然后准备好谈判方案和应急预案。从法律层面准备好,一旦与拆迁方正面接触后,就要预防产生财产风险和人身风险,一般最主要的就是提前做好法律保护措施,防止被强制拆迁或者违法拆迁。
  四、斗争心理准备
  拆迁是一项重大利益的斗争,不要期望谈判几个回合就能解决问题,没有斗争智慧和斗争决心是不可能完成这项重大工程的。所以必要的心理准备是需要的。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但严格来讲,此时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则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也可以算作异地。下面我们带来异地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地开展各种市政建设,那么可能就会在规划的过程中就会征用公民的农业和建设用地,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我们也会对征地进行补偿,那么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按照规定,会按照类型支付350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赔偿金。一、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福建2017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需要发展,建设新的公益设施,就离不开对土地的征收。为了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国家规定了土地征收应支付给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费用。由于这笔补偿款与被征地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一旦政府开始征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就成为当地人们最关注的问题。那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济宁...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有限时间内可以进行继承。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然后进行城区的改造以促进城市的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当然也存在征用土地等现象,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