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对丈夫的财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妻子对丈夫的财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民法典》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比例一般是妻子首先分割所有财产的一半,然后另一半由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遗产的时候,一定会先做公证的,做公证是需要支付公证费用的。遗产也是会按照遗产的类型以及遗产的多少收取税的。不是遗嘱遗产的情况下,不是法定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遗产没有法定顺序继承人,就得上缴国库。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继承诉讼时效应该是...


·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转继承虽然也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但其与代位继承是有很多不同的,尤其是在适用的条件上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呢?而到底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又有哪些区别?我们都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


·哪些财产不能被继承
    1.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2.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这类有很强人身属性的权利。比如著作权人去世后,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著作权人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都不能继承。 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
    民法中有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比较严格的,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那么关于被监护人的遗产问题,其规定是否跟普通财产一样呢,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我们针对这一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1.有,但是是附条件的处置权。只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更处分财产,这种行为才有效。其他情况下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处理,该法第...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