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犯罪构成其实也就是构成要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内容是不尽相同的。至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也是有其特殊之处,今天我们就主要来了解一下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二、犯非法拘禁罪判几年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4、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了解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内容,能够帮助我们准确的判断实践中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拘禁行为,在结合犯罪对此罪的立案标准规定,那么就能定罪处罚了。至于非法拘禁罪是如何处罚的,还是需要先了解清楚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行。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


·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
    一、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服刑人员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理赔,社保会有限制。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
    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抢劫罪犯罪特征,这样才能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形式比较多,通常人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国家为了抵制这种犯罪现象。针对网络诈骗案在量刑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2、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3、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2023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