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轨是否能获得离婚赔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婚后难免会出现一些过错,但小过错可以忍受,然后继续一起生活。如果过错行为太严重的话,就会说到离婚。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离婚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呢,而出轨是否能获得离婚赔偿?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出轨是否能获得离婚赔偿可以。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首先,根据我国的规定,若一方出轨行为导致了无过错方受到了人身伤害和其他物质损失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物质损害赔偿请求;其次,由于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对无过错方来说感情上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因此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二、离婚赔偿的条件和种类离婚赔偿是指由于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就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向对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过错方的行为(限于以上四种情形)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一方施暴行为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精神赔偿是指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予的赔偿。根据最高法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赔偿。严格来讲,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有四种。至于出轨是否能获得离婚赔偿,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的行为,如果能够证明属于重婚或者同居的情形,那么此时离婚的话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之处的。在实际计算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时候,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额,因此需要根据一些相关因素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要走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的,但是离婚也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存在以下情况是不准离婚的,因此您都想知道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终止妊娠后能否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 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2. 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能支配房屋并且将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 3. 实践中,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完毕以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标准,故...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离婚有的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而有的则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在不同的方式下法律中作出的要求不一样,而这也算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的不同吧,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满足条件之后,最终都是会解除夫妻关系的。那到底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不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只靠五年前根据当时生活水平提出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支撑目前的生活。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


·离婚了,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哪些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