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3、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4、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1.多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按刑法规定最高不能超过年限。2.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还是要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3.法院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除外,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4.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5、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多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按刑法规定最高不能超过年限,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刑期总和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刑期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还是要执行。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一、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一)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


·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如果在四川地区犯了职务侵占罪的话,此时该如何来处罚呢?虽然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量刑多少有些出入。那么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刑事申诉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构成特征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


·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 诈骗在生活中随处可见,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诈骗手段也在不断的革新,如今通过网络的诈骗不少数,主要是利用受害者的侥幸心理趁机骗取他人的财务,这个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损失,我国房法规对此有严格的惩罚,那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网络诈骗4万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市面上有很多的社交平台软件。这就创造了一个网络造谣的好地方,近年来我们可以听到许多的人都受到过网络造谣的伤害。那么怎么定网络造谣诽谤罪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学习了解一下,一起往下看吧。 一、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