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找到债务人的相关地址,要求其进行还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欠债人如果进行消失的话,或者是失踪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提出诉讼申请或者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对其自身的相关信息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找到债务人的话,那么法院会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其所借的相关金额,如果对方拒绝进行偿还的话,那么将会将其名下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性出卖以偿还债务。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


·亲戚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如果此事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二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如果最后胜诉后,对方仍拒绝偿还欠款,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有权利根据数额的多少实行拘留、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二、写借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具的借款局面凭...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债务人应当要求重新借条,在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须深人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行审查。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民间借贷中的合同往往也较为简洁,大量借款合同是以...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在做贷款时,经常有时候需要做抵押贷款才可以,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那么,并购贷款如何抵押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


·欠银行几千块钱怎么办
    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欠银行的钱,不仅要还钱,还会被限制消费。银行会对欠款人进行起诉,要求欠债人还款,如果拒不还款,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资产进行强制执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


·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个体户贷款、房屋按揭贷款等,申请不同的贷款还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如银行流水、工...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可以的,但是有比例限制。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