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授权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如果在生活中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租赁事项,承租人或租赁人未能到场的签署合同的,有授权的委托人进行代签的,一定需授权的委托书,如果有必要还需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吗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需解除的,需满足特定的一些条件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方式由2种组成:1、协商解除,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达成一致的;2、法定解除,满足既定的法律规定条件,即便是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无其它正当理由解除的,应赔偿出租人相应的损失,一般来说未能约定赔偿事宜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期剩余3个月的,只需按3个月支付租金,不足3个月的,赔偿剩余期限的租金;如果有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提前解除违约的,只需按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即可。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当中应该是包括所要出租房屋的一些基本状况,房屋租赁的期限,租金,水电费的交纳、违约责任、还有房屋日常的维修责任等。现实中,不一定要有中介才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交易中心就有文本合同或者自己在网上找房屋租赁的格式合同都可以用。



·农村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近几年来,房价在逐渐上升,很多人由于价格原因,会去购买农村的小产权房,但这种房子其实没有法定的产权,也因此无法办理有效的产权证,那么农村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如何就这一问题做出规定的?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


·50年产权房子买后悔了怎么办?
    买房时所要花费的费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房屋购买后也是供自己进行居住,因此大部分人对于购房这件事都会十分谨慎,但是也少部分人的马马虎虎,在购房时没有调查清楚而直接购买了,在购买后才发现了房屋的不足之处。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因此也算是格式合同了吧,不过针对当事人之间格外约定的内容,也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买房使他们首要考虑的事情。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去大城市中生活,可是对于刚刚工作的他们,想要在大城市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我们常常都会说按揭买房是年轻人的首选,那么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想这是很多想要买房的年轻人都想要知道的,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书面协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也应就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签订协议。那么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相信可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